upd 9/16
本來一直在fc2和blogger之間猶豫
兩者各有優缺
後來因為blogger有小天使出現幫我解決了一些技術性的問題
所以還是決定blogger勝出~
(雖然聽說舊文搬過去會破圖 囧)
http://missbuds.blogspot.tw/
應該確定是這裡了
不會再換了 (希望)
至於fc2就當做是狡兔所擁有的其中一窟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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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十年青春就這樣沒了
雖然不想表現得很傷感很文青很sad
但好像沒那麼容易
總之
以後搬家去FC2
http://missbuds.blog.fc2.com/
各位我們有緣再見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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