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pd  9/16

本來一直在fc2和blogger之間猶豫

兩者各有優缺

後來因為blogger有小天使出現幫我解決了一些技術性的問題

所以還是決定blogger勝出~

(雖然聽說舊文搬過去會破圖 囧)

http://missbuds.blogspot.tw/

應該確定是這裡了

不會再換了 (希望)

至於fc2就當做是狡兔所擁有的其中一窟吧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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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十年青春就這樣沒了

雖然不想表現得很傷感很文青很sad

但好像沒那麼容易

總之

以後搬家去FC2

http://missbuds.blog.fc2.com/

各位我們有緣再見吧~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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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d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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